芳草碧色 发表于 2012-7-6 09:45:45

文物局:8类标的不得上拍


【出 山 网 讯】


记者5日从国家文物局了解,为切实加强对文物拍卖经营活动的管理,促进文物拍卖市场健康发展,针对当前文物拍卖中存在的知假拍假、虚假宣传、超范围经营等突出问题,为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(即拍品)审核工作,国家文物局近日向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有关部门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》,于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    意见明确下列8类标的不得上拍:
    (一)出土(水)文物、以出土(水)文物名义进行宣传的;
   
    (二)被盗窃、盗掘、走私的文物或明确属于历史上被非法掠夺的中国流失文物;
    (三)依照法律应当移交文物行政部门的文物,包括国家各级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中依法没收、追缴的文物;
    (四)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及其他国家机关、部队和国有企业、事业单位等收藏、保管的文物;
    (五)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附属构件;
    (六)国有文物商店收存的珍贵文物;
    (七)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;
    (八)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通的文物。
    标的报审材料中,须有本企业文物拍卖专业人员(含已考取《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》的人员)标的征集鉴定意见,对出具虚假征集鉴定意见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,取消其专业人员资格。企业必须整场报审文物拍卖会标的,包括含有文物的拍卖会标的,不得少报、假报或以艺术品名义报审含有文物的拍卖会标的。企业须……【全文,敬请关注出 山 网】
页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文物局:8类标的不得上拍